Page 975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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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,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。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,
以小微企业、民营企业为重点,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。保持职工工
资收入水平合理增长,一线职工工资增长不低于企业平均工资增长
水平。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力度,依法及时调处各类劳动争议,坚决
打击拖欠工资、不签劳动合同、违法超时加班、非法用工等违法行
为。
(五)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。依托街道(镇)和社区(村)
公共就业服务平台,以 2 公里为半径、半小时为时限,着力打造“威
海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”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,建设数字
化就业社区,尽快实现劳动者求职、岗位招聘等信息“一点登录、
全市查询”。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建设,加强公共就业服
务人员培训,全面实现劳动保障协理员持证上岗,为城乡劳动者提
供更加便捷、及时、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。从 2014 年起,提高农
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年补贴标准,对不足 200 户、200 户以上不足 400
户、400 户以上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,每年分别给予 500 元、1000
元、1500 元的补贴,所需资金从县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。加强
失业动态监测,对可能出现的区域性、行业性集中失业风险,制定
应急预案,科学分析研判,及时预警预报。对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工
作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。
三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
加强创业就业工作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、保障和改善民生、维
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。各级各部门、单位要从推动全域城市
化、市域一体化发展的高度,将加强创业就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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