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63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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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制度,遵循广泛引导、科学管理、公开透明、专款专用的原则。
第二章 组织方式
第四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创新券工作。市科
技局负责创新券政策制定、运行管理,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,市
财政局负责编制经费预算、拨付资金等,共同对创新券资金使用情
况进行监督、检查和绩效评价。
第五条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注册信息审核等创
新券相关管理工作。
第六条建设威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平台(以下简称管理平台),
依托管理平台开展创新券的使用、审核及兑现等工作。
第三章 支持对象与适用范围
第七条创新券主要用于本市企业向本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
买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研究开发、技术转移、检验检测、科技咨询等
科技服务;创新券不支持法定认定、执法检查、商业验货、强制检
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。
第八条在我市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千
帆计划入库企业,可以申请使用创新券。
第九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市属及驻威高校院所,
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,检测
认证机构,技术转移服务机构,科技服务企业等。
第四章 申请、使用及兑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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