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63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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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制度,遵循广泛引导、科学管理、公开透明、专款专用的原则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组织方式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创新券工作。市科

                技局负责创新券政策制定、运行管理,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计划,市


                财政局负责编制经费预算、拨付资金等,共同对创新券资金使用情


                况进行监督、检查和绩效评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各区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注册信息审核等创


                新券相关管理工作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建设威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平台(以下简称管理平台),

                依托管理平台开展创新券的使用、审核及兑现等工作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支持对象与适用范围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七条创新券主要用于本市企业向本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购

                买创新活动中所需的研究开发、技术转移、检验检测、科技咨询等


                科技服务;创新券不支持法定认定、执法检查、商业验货、强制检


                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八条在我市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千


                帆计划入库企业,可以申请使用创新券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条本办法所指的科技服务机构包括市属及驻威高校院所,


                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载体,检测


                认证机构,技术转移服务机构,科技服务企业等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申请、使用及兑现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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