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69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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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项目及等级,应具备申报和推荐基本条件。推
荐单位推荐省科学技术一等奖候选项目,需提供两名以上具备资格
同行专家独立推荐意见。
13、规范申报行为。加强形式审查工作力度,杜绝反复报奖、
重复报奖。对已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在同一年度申报省科学
技术奖不同项目成果,其知识产权、技术标准、论文论著等支撑材
料不得重复使用。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
项。获省科学技术一、二等奖前两位完成人再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
需间隔一年以上。
四、评审办法
14、完善评审标准和办法。探索根据不同学科、专业、行业特
点,分类制定以重大创新产出和社会贡献为主导的评价指标和评价
标准。不再将科技成果鉴定作为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必要条件。
15、合理设置评审组。围绕全省确定的重点发展行业和重点领
域,按照突出特色、放大优势的原则调整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组设置,
确定评审范围。取消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评审组。
16、优化评审程序和规则。实行专家预审制,邀请专家对形式
审查合格的候选项目进行预审,对不符合推荐标准的项目不予进入
网络评审程序。注重成果应用评价,在网评阶段实行省外专家评审
基础上,省内专家对应用类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证明
材料审查制。在会议评审阶段探讨邀请省外专家参与评审,提高专
家评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,合理综合采用网络评审结果和会议评审
结果。省自然科学奖评审探索试行小同行专家审读制。在评审委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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