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182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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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誉权以及相应的名次排序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,并通过一定形式


                向有关部门提出的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已经获得国家、省部级或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,指申报


                市科学技术奖涉及的项目完全或者其核心技术内容已经获得由政


                府或政府部门设立的国家级、省部级或者地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。

                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不在此内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核心技术内容相同项目、个人或组织连续两年参加评审


                未获得授奖,未间隔 1 年以上再次申报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九条市科学技术奖各推荐单位应当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


                向市奖励办提交申报材料。推荐前各推荐单位须向社会公示,对推

                荐申报有异议的,应当在提交前解决异议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条市奖励办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,并对受理的申报


                材料按规定进行形式审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一条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,视


                为形式审查不合格,不予参加评审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申报书未按规定内容与格式要求填写的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申报材料未按规定要求提供附件材料的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提供的附件材料对申报书中填写内容不能起到证明、支

                撑作用的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相同的附件材料用于同年度不同项目申报材料中的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已经获得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或个人,在此后的科技


                研究开发活动中其核心技术内容没有实质性创新的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六)其他不符合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有关规定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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