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51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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助;年度内企事业单位授权且权属明确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


                2000 元,个人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 1000 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年度内取得国(境)外授权发明专利,单位每件 2 万元,


                个人每件 1 万元,对同一件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发明专利权的,


                最多按 2 个国家予以资助;依照 PCT 规则提交 PCT 专利申请的发

                明专利项目,在取得国际检索之后一年内,单位申请每件 1 万元、


                个人申请每件 4000 元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有效发明专利维持费资助标准为:企事业单位维持六年

                以上、具有较好市场价值的国内、外有效发明专利,择优给予一定


                年费资助,每件给予 2000 元资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企业在资助年度内授权且为企业首件授权的国内发明专


                利,择优给予代理费、申请费全额资助(以实际发生费用票据为准),


                每件不超过 1 万元。已享受本条第一、二款资助的,只资助其差额

                部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专利创造大户资助。发明专利申请 20 件以上或授权发

                明专利 5 件以上的单位,择优给予不超过 5 万元资助;对年获发明


                专利授权量 10 件以上的单位,择优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资助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三条专利运用和服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知识产权标准化实施。对开展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


                国家标准认证且资助年度内发明专利申请达到 5 件以上的企业,给

                予 3 万元资助。对获得各类国家级、省级知识产权示范称号的企业


                及服务机构,给予一次性奖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鼓励知识产权信息利用。鼓励开展专利运营、专利导航、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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