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1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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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从与我市企业已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专家、教授中选聘。一经选
聘,即列入资助计划。
第三条“资助计划”旨在围绕我市支柱产业、优势产业和高新
技术产业发展实际,以产学研合作为平台,充分发挥特聘专家在技
术创新过程中的关键作用,带动相关企业开展行业或区域发展的重
大关键性、基础性和共性技术攻关;充分发挥特聘专家在技术交流
和合作中的纽带作用,引导我市企业与特聘专家及其所在的高校、
院所建立长期性、战略性合作关系,实现人才集群、科技集群、产
业集群的紧密结合和深层次对接。
第四条“资助计划”的立项原则:
(一)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,科学选聘“特聘专家”。坚持
“突出重点、项目带动、企业为主、政府扶持”的原则,围绕高端
产业聚集区和蓝色经济区建设需要,培植战略性新兴产业对人才、
智力支撑的实际需求,重点选聘一批电子信息、先进制造、新材料、
生物技术(含农业、海洋)、医药与医疗器械等经济发展重点领域
的急需人才。
(二)创建创新团队,培养和储备一批优秀人才。采取“专家
+团队”的人才集聚模式,充分发挥“特聘专家”示范带动作用,
逐步建立和形成一批梯次结构合理、整体优势明显、科研互补性强、
富有创新活力的企业科技研发团队。
(三)坚持人才、项目、载体一体化发展,创新高端人才智力
开发模式。发挥“特聘专家”示范带动作用,辐射带动一批高层次
项目来我市转化实施,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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