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40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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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(注册登记并搬离基地)户数给予创业孵化补贴。(省人力资源社会
保障厅、省科技厅牵头,省财政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商务厅、
省国资委、省地税局、省中小企业局、省国税局参加)
5.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。充分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
用,不断扩大基金规模。发挥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,鼓励
创投机构、大型骨干企业参股创立天使投资基金,重点投向种子期
或初创期科技型、创新型小微企业。设立省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
导基金,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、初创期企业发展。有条件的地
方可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,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
制,实现基金滚动使用,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支持。鼓励有
条件的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,建立政府
引导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初创中小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。
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,推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
补偿制度,到 2017 年省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不少于
5 亿元。鼓励支持创业企业在创业板、中小板上市融资或在新三板、
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。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参股创业企业或
创业企业之间相互参股,共担风险,共同发展。推动多渠道股权融
资,依法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,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
等融资新模式。(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牵头,省科技厅、省人
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国资委、省金融办、省中小企业局、中国人
民银行济南分行参加)
6.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。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
款,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 10 万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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