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02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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型人才,或以兼职、顾问、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层次、创新型金


                融人才,重点引进科技金融、互联网金融、物流金融、离岸金融等

                紧缺金融专业人才。鼓励我市金融机构为引进的金融人才提供股


                权、期权等中长期激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2.引进重点。根据我市金融行业发展实际需要,重点引进以

                下几大类人才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在国内外著名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、业绩突出,在行


                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金融领军管理人才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在国内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担任过


                合伙人、董事副总经理或相当职级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,在经批准的金融要素市场主体企


                业中任职满一年,且在该类机构中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


                理人员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在相关行业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,业绩突出,且取得以下资


                格之一的:证券发行保荐代表人、特许金融分析师(CFA)、国际注

                册会计师(IC-PA)、国际注册投资分析师(CIIA)、国际金融理财师


                (CFP)、金融风险管理师(FRM)、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(CIA)、美国


                财产保险核保师(CPCU)、经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保险精算师资格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3.开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。将金融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


                服务体系。依托威海市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、青年企业家协会

                等组织,经常性举办咨询研讨、信息发布交流、沙龙联谊等活动。


                市金融办和各区市金融办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 1-2 名金融人才,


                定期进行走访、座谈、慰问,听取他们对人才工作的意见建议,发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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