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04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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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选“威海市优秀地方金融人才”,原则上应取得国家教育部
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位,年龄一般不超过 50 周岁,在我市地方
法人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中任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 3 年以上,
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在推进重大地方金融改革(包括申报和贯彻落实金融先行先
试政策、行业和资源整合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)和金融产品、
服务方式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;
(2)在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、“三农”和促进就业、支持弱势群
体创业发展、扶贫济困等方面有突出业绩者;
(3)在重大投融资活动(包括推动企业兼并重组、发展风险投资
和创业投资等方面)和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有杰出贡献者;
(4)在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、处置化解金融风险、打击非法金
融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。
2.大力营造人才工作氛围。通过在电视台、报纸和《威海金
融》等媒体开设人才专栏,面向国内外广泛宣传我市的人才政策、
成绩突出的优秀金融人才和人才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,凝聚和
带动全社会力量来关心、支持人才工作,不断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
境。
五、保障措施
1.组织领导。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,在市人才工作领
导小组领导下,由市金融办会同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人民银行
威海中支、银监分局、银行业协会、保险业协会等单位共同组织实
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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