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58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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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人民政府
关于印发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
管理办法的通知
威政发〔2014〕6 号
2014-01-26
各市区人民政府,国家级开发区管委,南海新区管委,市政府各部
门、单位:
现将《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》印发给
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
选拔管理办法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中
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,努力营造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
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,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
性和创造性,加快推进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
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 2 年选拔一次,每次选拔
20 名左右,管理期限为 4 年,管理期满后不再重新参与评选。
第三条选拔管理的原则:
(一)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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