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58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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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人民政府


                  关于印发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管理办法的通知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威政发〔2014〕6 号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-01-26

                各市区人民政府,国家级开发区管委,南海新区管委,市政府各部


                门、单位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将《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》印发给

                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威海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选拔管理办法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总则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中

                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,努力营造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


                重人才、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,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


                性和创造性,加快推进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

                我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每 2 年选拔一次,每次选拔


                20 名左右,管理期限为 4 年,管理期满后不再重新参与评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三条选拔管理的原则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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