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59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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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鼓励创新,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以用为本、动态管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选拔评审及综合管理服


                务工作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选拔条件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有


               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在企业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


                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具有博士学位或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

                职务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参


                加选拔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,或在技术


                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,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


                益,获得国家、省(部)级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

                步奖或市级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在完成国家、省(部)或市级重点工程、重大科技攻关

                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、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,创造性地解决了


                重大技术难题,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,学术造诣深厚,研究成果有独到

                见解,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且在学术界和


                社会上有较大影响,并获得省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


                人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,影响较大,或者在医疗卫生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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