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59 - 威海市科技创新政策词典
P. 759
(二)鼓励创新,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;
(三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;
(四)以用为本、动态管理。
第四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选拔评审及综合管理服
务工作。
第二章选拔条件
第五条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遵纪守法,有
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在企业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
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具有博士学位或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
职务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参
加选拔:
(一)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,或在技术
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,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
益,获得国家、省(部)级自然科学奖、技术发明奖、科学技术进
步奖或市级科学技术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;
(二)在完成国家、省(部)或市级重点工程、重大科技攻关
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、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,创造性地解决了
重大技术难题,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;
(三)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,学术造诣深厚,研究成果有独到
见解,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且在学术界和
社会上有较大影响,并获得省、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
人;
(四)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,影响较大,或者在医疗卫生、
757

